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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rms of Use

使用条款

第一条 (目的)

本使用条款旨在规定“网站名称”(以下简称“网站”)服务的利用条件及运营相关的各项事项。

第二条 (术语定义)

本条款中使用的主要术语定义如下:

① 会员:指同意本网站条款并提供个人信息完成注册,与网站签订使用合同并使用网站的用户。
② 使用合同:指就网站使用事宜,由网站与会员之间签订的合同。
③ 会员账号(以下简称“ID”):指为了识别会员及使用服务而为每位会员分配的唯一字母和数字组合。
④ 密码:指会员为了确认其为与所分配ID一致的会员并保护会员权益而自行选定的字母和数字组合。
⑤ 运营商:指在服务中开设主页并进行运营的运营者。
⑥ 注销:指会员解除使用合同的行为。

第三条 (条款外准则)

运营商必要时可另行公告运营政策,若本条款与运营政策重叠,则优先适用运营政策。

第四条 (签订使用合同)

① 使用合同在拟注册并使用本网站的人员同意本条款内容并提交申请后,经运营商批准即告成立。
② 拟注册并使用服务的人员,在申请加入网站时阅读本条款并选择下方的“同意”,即表示同意本条款。

第五条 (申请使用服务)

① 拟注册并使用网站的用户须提供网站要求的各项信息(用户ID、密码、昵称等)。
② 盗用他人信息或注册虚假信息等未注册本人真实信息的会员,不得就网站使用主张任何权利,并可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受到处罚。

第六条 (隐私政策)

网站及运营商不持有会员注册时提供的个人信息中的密码,相关部分遵循网站的隐私政策。
运营商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努力保护包括会员注册信息在内的会员个人信息。

会员个人信息保护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网站规定的隐私政策。

但对于因会员自身过错而泄露的信息,运营商不承担任何责任。
若会员注册或发布违反社会公德或危害国家安全等违法帖子,运营商在相关机构要求时可查阅会员资料并将该资料提交给相关机构。

第七条 (运营商的义务)

① 运营商若认定用户提出的意见或投诉正当,应尽快处理。但因个人原因难以迅速处理时,应通过事后公告或向用户发送私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尽力处理。
② 为提供持续且稳定的网站服务,设备发生故障或丢失时,运营商可要求网站不延迟地进行维修或恢复。但遇天灾人祸或网站、运营商有不可抗力因素时,可暂停网站运营。

第八条 (会员的义务)

① 会员应遵守本条款规定的事项以及运营商制定的各项规定、公告及运营政策等网站公示的事项和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从事干扰网站业务或损害网站名誉的行为。
② 未经网站明确同意,会员不得将服务使用权或其他使用合同地位转让、赠送给他人,也不得将其作为担保提供。
③ 用户应对账号及密码管理给予极大注意,未经运营商或网站同意,不得将账号提供给第三方使用。
④ 会员不得侵犯运营商、网站及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第九条 (服务使用时间)

① 服务使用时间原则上为全年无休、每天24小时,除非业务或技术上有特殊障碍。但网站为进行系统定期检查、扩容及更换,可在网站指定的日期或时间暂停服务,因预定作业导致的服务暂停将提前在网站主页公告,请随时查阅。
② 但是,网站在以下情况下可临时或永久停止服务,无需事先公告或预告:
– 紧急系统检查、扩容、更换、发生故障或误操作时
– 发生国家紧急状态、停电、天灾人祸等不可抗力因素时
– 电信事业法规定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停止电信服务时
– 因服务使用量激增等导致无法正常使用服务时
③ 因前项原因停止服务时,网站将通过公告事项等提前通知会员。但因网站无法控制的原因导致停止服务而无法提前公告时,将以事后公告代替。

第十条 (解除服务使用)

① 会员拟解除与网站的使用合同时,应由会员本人通过网络提交注销申请。此外,除解除网站使用外,对网站的使用合同解除也应另行办理。
② 提交注销申请的同时,网站提供的相关程序将从会员管理页面自动删除,运营商将无法再查看申请注销者的信息。

第十一条 (服务使用限制)

会员不得从事以下各项行为,若从事该行为,网站可限制会员的服务使用并采取合法措施,且可解除使用合同或在规定期限内暂停服务。
① 会员注册时或注册后修改信息时注册虚假内容的行为
② 干扰他人使用网站或盗用信息的行为
③ 冒充网站运营团队、员工或相关人员的行为
④ 侵犯网站及其他第三方的面格权或知识产权,或干扰业务的行为
⑤ 不当使用其他会员账号的行为
⑥ 未经同意收集、存储、公开其他会员个人信息的行为
⑦ 被客观判定为与犯罪相关的行为
⑧ 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十二条 (帖子的管理)

① 网站帖子的管理及运营责任由运营商承担。运营商应随时对不良帖子及资料进行监控,发现不良帖子及资料或接到举报时,应删除该帖子及资料并对注册该帖子的会员给予警告。
此外,用户发布的帖子由发布者本人承担责任,会员自身不应发布违反本使用条款的帖子。
② 若信息通信伦理委员会等公共机构要求改正,运营商可未经会员事先同意删除或移动帖子。
③ 不良帖子的判定标准如下:
– 对其他会员或第三方造成严重侮辱或损害名誉的内容
– 传播或链接违反公共秩序及社会公德的内容
– 助长非法复制或黑客攻击的内容
– 以营利为目的的广告
– 被客观认定为与犯罪相关的内容
– 侵犯其他用户或第三方的著作权等其他权利时
– 被判断为违反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时
④ 网站及运营商若因帖子等被第三方以名誉侵权、知识产权等权利受损为由要求停止发布,可临时停止发布(停止传输),并遵循停止发布请求者与帖子注册者之间的诉讼、协议或其他相关机构作出的类似决定。

第十三条 (帖子的保存)

网站运营商因不可避免的情况停止本网站时,将提前通知会员,并尽力采取各项措施以便帖子迁移。

第十四条 (帖子的著作权)

① 会员在网站内发布的帖子,其著作权归发布该帖子的会员所有。此外,未经发布者同意,网站不得将帖子用于商业目的。但非营利目的除外,且网站拥有在服务内的发布权。
② 会员不得将通过服务获取的信息进行任意加工、销售等商业化使用服务中刊登的资料。
③ 运营商若判定会员发布或注册的网站内容及帖子内容属于第十二条各款情形,可未经事先通知予以删除、移动或拒绝注册。

第十五条 (损害赔偿)

① 本网站发生的所有民事、刑事责任主要由会员本人承担。
② 会员从本网站遭受的损害若因天灾人祸等不可抗力因素或因会员的故意或过失导致,则不予赔偿。

第十六条 (免责)

① 对于会员未获得通过网站服务所期待的利益,或因对服务资料进行取舍或使用而产生的损害等,运营商免除责任。
② 运营商对于因本网站服务基础设施及其他电信运营商提供的电信服务故障而导致的损害免除责任,与本网站服务基础设施相关的损害遵循网站使用条款。
③ 运营商对于会员存储、发布或传输的资料不承担任何责任。
④ 对于因会员自身原因导致的服务使用障碍,运营商不承担责任。
运营商对于会员之间或会员与第三方之间、以及会员在服务内外的任何活动(包括数据传输、其他社区活动)不承担责任。
运营商对于会员发布或传输的资料以及会员通过本网站获取的所有资料的真实性、可靠性、准确性等内容不承担责任。
运营商对于会员之间或会员与第三方之间以服务为媒介进行的物品交易等所产生的任何损害不承担责任。
运营商在自身无过错的情况下,对于会员之间或会员与第三方之间发生的任何纠纷不承担责任。
⑨ 运营商对于在服务器等设备管理、检查、维修、更换过程中或软件运行过程中,在无故意或重大过失的情况下可能发生的系统故障、第三方攻击导致的系统故障、未被国内外知名研究机构或安全企业开发出应对方法的计算机病毒传播,以及其他运营商无法控制的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会员损害,不承担责任。

附则

本条款自<网站开通之日>起施行。